昨夜台中市警六分局移送16名百貨主管、工程包商、現場施作人及欣中天然瓦斯相關人員,以證人身分到地檢署說明,由9名檢察官連夜訊問,今晨4時全數問訊完畢,請回。專案小組隨即開會整匯筆錄,釐清案發當時情況,並調閱相關資料,逐一查清原由。
據瞭解,昨天是工程第一天,氣爆前有5名工人在12樓現場施工,因櫃位調整要移動天然氣管線,欣中天然氣公司已於2月10日拆除櫃位瓦斯表、封塞天然氣管路,但疑因管內仍有瓦斯,管線混亂,工人切割到仍含有瓦斯的管線,導致瓦斯因空調飄散,最後發生氣爆。
另台中市政府未收到新光三越美食街裝修工程的施工申請,依違反建築法開罰最高30萬元,另違反消防法、職安法等規定,總共將開罰12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