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指出,許俊傑與劉姓女友交往2年多,許男無法接受女友提分手,竟因心生怨恨殘忍掐死女友,劉女在生前承受極大痛苦,就連死後都難逃許男魔手,遺體二度被許男侵犯,因此造成家屬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。儘管許男事後坦承犯行,想跟家屬達成和解,但家屬無法原諒他的惡劣犯行。
19歲的許姓男子與同齡的死者是高中同窗,畢業後雙雙投身軍旅,於憲兵指揮部服役並分發至同一單位,進而發展為情侶關係。死者與母親、姊姊及弟弟同住,許男在交往後時常於休假期間前往同住。然而,家屬指稱許男控制欲強烈,有恐怖情人傾向,兩人因此頻繁爭執。當死者決意分手時,許男猜忌女方移情別戀。
去年5月17日晚間,許男持鑰匙逕自闖入劉女住家,意圖與她談判。劉女的姊姊最初看他們兩個聊得還算平和,便未加以干涉。然而,當兩人回到劉女房間後,竟發生憾事。隔天,劉家三姊弟原定一同前往桃園探望爺爺,卻遲遲不見劉女現身。劉姊多次呼喊,僅收到妹妹透過LINE回覆的「收到」「再等等」等簡訊。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,劉女仍未走出房門,家屬的不安也逐漸擴大。
劉姊直覺不對勁,敲門後卻無人回應,手機後來才收到一則「妹妹死了」的簡訊,當她心急如焚衝進房內,映入眼簾的竟是妹妹赤裸的遺體,身上被蓋上棉被。當下一旁的許男情緒崩潰奪門而出,拿起水果刀企圖自殘,但被及時阻止。
許男事後坦承犯行,供稱在18日上午9點多失手掐死劉女,之後再用拳頭毆打劉女臉部,還侵犯遺體2次。當聽見劉姊呼喊時,原本企圖用死者的手機拖延時間,但最終因無法隱瞞下去,才吐實劉女已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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