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陳添新遭具名檢舉其先前擔任航警局台北分局長時,執行特勤時段,未依規定時間內親自至勤指中心簽到、退,而是由秘書及隨扈兼駕駛以便條紙張貼於簽到簿,涉及浮報超勤時數及獎勵金。
檢舉內容也提及,陳添新時常讓當時就讀大學的女兒留宿分局長室,且未依規定辦理會客及換證,還讓女兒在上班時間佔用辦公區的公家電腦打發時間,並要求隨扈在辦公室門口幫女兒站崗,過濾進出人員,此外,隨扈還得開公務車充當陳的女兒司機,明顯違反警紀、公車私用。
不僅如此,陳添新也遭控任内經常要求偵查隊同仁替他購買早餐,餐費全由同仁買單,陳還要求警備隊每日編排「分局長室隨扈」兼任駕駛,隨時在分局長室待命,以便供他隨時差遣處理私務。
針對相關指控,本刊致電陳添新,他則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,願意全力配合相關單位調查,不便多作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