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為了避免告別式場合成為各幫派互相較勁,藉此高調聚集、壯大聲勢,甚至引發衝突,警政署已要求北市警局主動約制相關人員,於治喪過程中不得明、暗示為幫派組合或成員,並以不動員、不串聯、不以幫派組合名義參加為原則;另也通報各警察機關針對國內各幫派動員參加告別式情形持續蒐報、即時約制,不容幫派分子藉機滋事或高調動員聚集。
另於告別式當天,也責令北市警局嚴密部屬專案勤務並全程蒐證,針對出入會場人車,依據《警察職權行使法》相關規定落實攔檢盤查,尤其不得有動員未成年人到場情形,一旦有違法情事將立即依法處置;並將約制要求移靈車隊以行經必要路線為限,嚴禁繞街遊行,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影響民眾行車安全。
針對接任的幫主劉振男,警政署也通令全國各掃黑專責隊深入調查其組織核心幹部,實施強力注蒐不法事證,誓言讓幫派犯罪無所遁形;另同步採「系統性掃黑」、「全方位打擊」模式,結合各公務機關與相關犯罪掃蕩專案行動,不間斷掃蕩幫派成員、查扣不法金流、裁罰依附行業場所等強勢作為,澈底刨除幫派活動。
最後警政署提醒,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4項已明定「犯罪組織聚集不解散罪」刑責,對於在告別式活動會場等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,若以言語、舉動、文字或其他方法,明示或暗示其為幫派組織之成員,或與幫派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等情事,警方均將嚴正執法,請民眾勿觸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