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02.12 16:41 臺北時間

烏坵海軍上士墜坑腰椎骨折要求國賠 海軍司令部判賠235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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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
海軍陸戰隊蘇姓上士在金門烏坵駐守期間摔落約2.5公尺深的坑道,造成腰椎第一節壓迫性骨折,二審判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賠償蘇男235萬5,512元。(本刊資料照)
海軍陸戰隊蘇姓上士在金門烏坵駐守期間摔落約2.5公尺深的坑道,造成腰椎第一節壓迫性骨折,二審判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賠償蘇男235萬5,512元。(本刊資料照)
海軍陸戰隊蘇姓上士在金門烏坵駐守期間,於2021年3月2日執行勤務時,行經營區光化庫房旁的坑道時,誤踩上方鏽蝕鐵板覆蓋的孔洞,導致摔落約2.5公尺深的坑道,造成腰椎第一節壓迫性骨折。蘇男返台後接受骨泥灌注手術,並持續治療至今。一審判賠111萬8,198餘元,二審判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賠償蘇男235萬5,512元。
事發當日,蘇男為丟棄垃圾與廢土,行經未設置警告標誌且年久失修的坑道。蘇男主張,該坑道孔洞只以鏽蝕鐵板覆蓋,且被泥土遮掩,造成行經時未能察覺而墜落。蘇男因此提起國家賠償訴訟,要求賠償253萬元。台北地院一審判賠111萬8,198元,蘇男不服提出上訴。
高等法院認為,海軍司令部未妥善維護營區設施,坑道孔洞設施年久失修,對於蘇男墜落受傷有明顯責任,因此將賠償金額調整為235萬5,512元。法院進一步考量蘇男的醫療費用、勞動能力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因素,最終做出此判決。
蘇男事故後,曾因疼痛就醫,並被診斷出勞動能力減損17%至21%,而海軍司令部則辯稱蘇男長期有腰背痛的病史,並且墜落孔洞位置不屬於正常行走路徑,應該有過失。但法院認為,蘇男行經該坑道是執行勤務所需,並未違規,因此判海軍司令部賠償,並強調海軍司令部應對設施管理負起責任。
此案件最終判定海軍司令部應賠償蘇男總計235萬5,512元,全案可上訴。
更新時間|2025.02.12 16:41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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