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芬婚後多年,與丈夫育有小孩,2022年因為選民服務而與議員助理阿德愈走愈近,兩人透過LINE傳送曖昧訊息,阿德甚至以「寶貝老婆」稱呼阿芬,還傳送「愛妳」「我可以給妳我的所有」表達愛意。
人夫在2022年11月發現妻子外遇,決定原諒,要求簽署協議書,承諾斷絕與阿德的關係,並同意丈夫隨時檢查手機。然而,阿芬並未履行協議,反而在隔年11月主動向法院訴請離婚,雙方在短短一個月內,透過調解完成離婚,人夫也因此憤而提告。
人夫主張阿芬與阿德的婚外情嚴重損害其配偶權,導致婚姻破裂,因此提告求償51萬元。但阿芬對此提出抗辯,認為協議書是因丈夫以子女威脅,自己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簽署,因此無效。並指控前夫未經同意取得的對話紀錄侵犯她的隱私權,不具有證據效力,堅持否認與阿德有不正當關係。
阿德也否認與與阿芬之間有任何不當關係,強調他對阿芬的關心僅止於選民服務的範圍,辯稱由於這是他第一份工作,對於如何拿捏與選民之間的距離還不夠熟練,基於同情才傳送「我不想失去妳」等訊息,部分言行可能造成誤解,但絕對沒有惡意。
法院審酌對話紀錄,認為雖然沒有直接證據顯示雙方有性行為,但從雙方曖昧訊息足以認定雙方關係已超越一般友誼,嚴重侵害男方配偶權,因此判決阿芬與阿德應連帶賠償20萬元。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