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清德今(13日)召開國安高層會議,會後於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,為因應國軍被中共滲透,檢討軍事審判法,恢復軍事審判制度,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,處理現役軍人洩密等軍事犯罪刑事案件,現役軍人觸犯軍事犯罪,將交由軍事審判。對於很多人問她看法,洪慈庸表示,如同2019年她曾對立法院長韓國瑜直指「台灣沒軍法」發表的看法一樣,她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12年前軍審法修法的事實。
洪慈庸表示,首先是事實面,《陸海空軍刑法》自1929年起實施,至今從未廢除,軍法一直存在;《軍事審判法》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,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理。第二為當年修法是因從威權時期以來,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,已累積過多冤案,卻從未進行過有效的檢討。這與「軍隊管理現代化」是在同樣的趨勢之下發生的,目的之一,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。
第三則是,就洪慈庸對現有資訊的了解,賴清德的宣布在於「收買、洩密、滲透」的共諜案件,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「軍事犯罪」,尚不包含一般普通刑事案件。若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、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,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,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。
第四,據洪慈庸了解,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,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,包含,訂定軍事法官條例,軍事法院、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,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,包含「官官相護」問題如何解決?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?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。最後她表示「謝謝大家的關心及詢問,雖然我已不在立委職務,不過,我會持續關注,以上是我目前的看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