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要讓買方安全付款、賣方得到應有的價金,就一定要簽訂履約保證。」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解釋。履約保證主要是由建經公司擔任委託人,幫忙買賣雙方處理專戶相關事項,包含事前審核、保管價金和事後管理。
其實,「買賣進履保」已經是不動產交易習慣,但卻不一定保證安全。就像民宿闆娘曹美玲交易房產的例子來說,儘管金錢是進入履保專戶,但因地政士疑似造假「指定匯款同意書」,讓專戶的錢又流至人頭買家帳戶;代書「黑化」,曹美玲無法得知,但履保沒有阻斷詐騙則讓她沮喪。
要是只因為代書在需要先行動撥價金時,給出假資訊或捏造虛無情事,以致建經公司根本沒有核對事實並照會「真正賣家」,那我們不禁要問,應該做好審核保管的建經公司,真的有盡到責任嗎?
據悉,在照會流程上,不同建經公司有不同做法,「倘若有按照正常流程,每期價金如期匯入或符合契約約定,就不會另行照會,要是我們判斷交易異常、匯款帳號有異,就會要求補書面文件或另外照會,端視個案而定。」曹美玲交易房產時負責履保的建經公司、僑馥建經如此回應。
而針對曹美玲一案,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?僑馥建經則回覆本刊: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,目前無法對外回應。
細究建築經紀產業,早在1985年內政部公布實施《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》就規定,建經公司須由銀行轉投資、資本額5千萬元以上,且要有建築、土木或結構師等專業人士入職3大條件,但在2003年因《行政程序法》174之1條函釋後失效,至此回歸《公司法》規定。
「管理辦法被廢止,建經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冒出,不受監督觸發不動產交易隱憂。」中華民國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祕書長蕭明康說。據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顯示,今年2月底營業中的建經公司有104家,其中僅21家有入公會,資本額5千萬元以下的更是超過半數。
盤點不動產相關行業,如不動產經紀業、估價業、代銷業、工程技術顧問業、信託業、租賃業、地政士等行業都有法源依據,唯獨不動產開發業和建築經紀業無專法可管。偏偏建築經理公司5大業務:預售屋履約保證管理、成屋履約保證管理、融資管理、不動產證券化管理和都市更新,對市場影響甚大。
據實價登錄資料統計,2022至2024年全年成屋住宅總交易金額每年都超過2.5兆元,而負責保管價金的「類銀行」建經公司背後竟無主管機關監督;正由於沒有法律依據,民宿闆娘曹美玲在面對7千萬房產被過戶竟未拿到1毛錢的情況,也只能回歸雙方委任契約內容,以《民法》或《消費者保護法》救濟。
「建經公司必須要有嚴謹的標準程序,且確實查核文件簽署人身分,否則只要有一方不按規定,出現不法情事或其他狀況,便會出現破口。」永暉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黃鈺書說明。對此,專家一致認同,建經業要有明確管理辦法和罰則,否則倒楣的永遠是民眾。
2022年至2024年逐年全台住宅交易金額

篩選條件:
1.交易標的為房地(土地+建物)、房地(土地+建物)+車位、建物。
2.建物型態:住宅大樓、華廈、公寓、透天厝、套房。
3.主要用途:住家用、住宅、住工用、住商用、住辦用、住商辦用、集合住宅、見其他登記事項。
已入公會的21家建經公司名單
